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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厅
广委办[2002]63 号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厅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广元市境内企事业单位有线电视系统与
市、县有线广播电视网联网的紧急通知
市境内各企事业单位:
为了迎接党的十六大的召开,保证广播电视网的安全运行,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的喉舌作用,根据国务院、广电总局有关条例和上级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从即日起取消全市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的有线电视系统前端,原有有线电视系统必须在二00二年七月底前并入当地市、县广播电视部门的有线广播电视网。全市境内所有企事业单位均不得再自办电视节目。具体事宜,由市广播电视局办理落实。
特此通知
中共广元市委办公厅
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2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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